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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今天是我寝室一月一度的团建活动,集体吃饭,今天吃火锅去了。

这顿火锅我吃回了一肚子楼上寝室的八卦。和我们的集体单身不同,楼上八个人里只有一个单身小姐姐… 她们寝室的恋爱文化是,除了419外的正经恋爱,男友无一例外是打农药认识,然后网恋,然后见面奔现上床,然后迅速同居,而且同居还普遍是女生出房租的——我进一步八了一下他们男友的标配,不但贫穷,而且从身高到学历低到令人发指,我挺震惊的,那她们都图啥啊,这是正常大学生的恋爱现状吗… 

聊起这个是因为楼上和我室友T小姐关系不错的一个妹子,最近刚和网恋男朋友确认了关系,男生是重庆人,暑假回了重庆,她急着搬出去和他同居一个暑假再说,T小姐想拦她也拦不住。

很随性地和郭襄聊天,我说不知道是“物以类聚”,还是人真的会受环境影响,小公举室友坚信“都成年人了,三观差不多定了,不会像小孩子那样受人影响”,但我仔细想了下,环境对人会有影响,就像“夜不归宿”在我寝室挺难被接受,我自然不会轻易尝试,而楼上寝室觉得“见第一面开房没毛病”,她们还能交流下细节和感受……其实想我出国之前就比现在保守许多,在欧洲文化中淌了淌之后觉得什么都能接受的,环境绝对会有影响——顺便一提,楼上寝室唯一单身的小姐姐,信仰基督,完全不支持婚前性行为,也听不得她们聊这个,加上其他的事不太合,干脆搬出去租房子住了。

想起在英国的时候,和中国学生聊天,听他们讲他们大学乱七八糟的八卦,我一直信誓旦旦地说“我校学风比较淳朴吧,私生活混乱的事挺罕见的。”他们用一种同情和悲悯的眼神看着没有性生活的我:“是你的圈子比较单纯而已吧。”

我的圈子,我的男性朋友在试图努力地制止闺蜜和男友过夜,而我闺蜜双删了另一个关系很好的男性朋友,只因他约炮被她知道了……那可真是太单纯了。

物以类聚我是相信的。和郭襄随性地聊天,我说我是相信“人品可以背书的”——好朋友的好朋友,人品总不会太差。

很有意思的是,郭襄和我讲她极其反对同居,她的观点是想要个人空间,不急于朝夕相处,甚至说“结了婚我都不想住一起”。我认为她天生适合异地。

还有一个原因,郭襄说,婚前性行为除非你自己说出去,否则别人不会知道,但婚前同居别人会知道(就默认婚前性行为了),我笑她真实地死要面子,郭襄说“我是一个不守传统规矩的人,但是我要表见乖巧。就是传统和不传统的好处我都要。这可能就是我一个右派却找了左派男朋友的原因(她和蒋老师的政见完全不合)...反对体制和拥护体制的好处我都要...”

我笑得合不拢嘴。

郭襄总结说我“看起来很现实,但其实非常恋爱脑”——哎不是,恋爱脑我认了,可看起来很现实什么鬼呀,我就是真正的现实啊,不,我还是很现实的,当我一见钟情的时候,我就会把这人儿按照阶层论一个个打钩了: 性格合不合,生活习惯合不合,未来规划合不合,家庭背景合不合。

郭襄冷笑道,您这真的不是现实,只能叫如履薄冰。真正现实的人是把对象当跳板的。我说的当跳板是指过河拆桥那种 比如读研找了个同专业的男朋友,男朋友他爸还是省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庭长。靠男朋友得到了很多资源,告诉男朋友自己要在这里读博。男朋友为了她留下来并帮她打通关系后,她自己悄悄联系北京的导师,并且这事她男朋友完全不知道。

我说好的,学会了,我先把研究生有书读的事情解决了,报了到马上开始按图索骥 ,找同专业的男朋友。

后来得知郭襄这是在影射男朋友曾经“错误地”暗恋过的一个女生,我马上扮演起称职的闺蜜角色,连声附和“J老师一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唯一正确的事情是三年前的夏秋之交出现在未言咖啡馆被您慧眼识珠”。

我其实不以为然。人都是利己的,感情中肯定是有所求的,有人求物质,有人求精神支柱,吃相优雅的传为佳话,吃相难看的称为“把对象当跳板”而已。人们已经很少谈“爱错了人”,用的措辞都是“选择伴侣不谨慎”,哪里有什么爱情,婚姻的本质也不过是利益共同体,都是各取所需。而索取精神那一类总是自视甚高,认为自己比索取物质的高级一些——也就是所谓的爱情——没错,我就是这一类。

但因为我明白这个道理,我不太会去鄙夷索取物质的人,也不太会去谴责追求肉欲的人,感情的路没什么对错,都是选择而已,只要想得清楚自己想要啥就好,不会影响社会和谐。怕就怕在,有的人要得太多,或是干脆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于是有想和约过的对象正经交往,有拿了钱后还想图感情的,有小三想上位的,才惹得人间处处悲剧。

回到同居主题上,我反正是赞成的。我很清楚自己支持的原因。 因为父母是婚后发现彼此很难一起生活的悲剧典型,所以我很清楚,只要我搬出这个杀手锏,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任何说辞的。

——我连如何说服父母支持我同居都想好了,可就是还没有男朋友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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